性犯罪和其他犯罪相比较,具有以下几个特点:
(一)性犯罪的动机和性欲冲动相关联,性欲冲动比其他生理需要产生的内驱力更为强烈,而且往往可以通过人的第二信号系统被唤起,被加强。
(二)性犯罪的实施,伴随着性体验的直接产生和满足,对犯罪动机起着强化作用,性犯罪行为容易形成动力定型,成为顽固的性癖和恶习,因而难以改造。
(三)性犯罪过程中,极容易因情境变化而发生动机转移,一般是向恶性方向发展。如在作案时遭到被害者反抗或怕被揭发而杀人灭口。
(四)性犯罪中,突发性案件比较多见,情景激发性冲动而引起性犯罪。如人室盗窃者见室内仅有孤身女子时,由偷窃动机转向性犯罪而施行强奸,这属于因素刺激引起的动机转移,产生突然动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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