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犯罪动机的形成,方案的选择:强奸犯罪的主体心理上有其心理准备阶段。首先是强烈性欲望的困扰,性欲不能满足的苦恼和不安,使行为人憧憬着性追求成功的乐趣,难以舒展的性挫折情绪和性激动使行为人坐卧不安,心绪不宁,神情恍惚,急躁易怒。其次是性犯罪意识的酝酿在性冲动的诱惑下,强奸者不愿正视作案受罚的必然结果,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,产生盲目的侥幸心理,强化了作案动机,作出犯罪的决择。最后是犯罪方案的构想。动机确定以后,随之构想方案,提出种神假设和预防被抓措施。反复权衡利弊,在自己的能力半径内、知识范围中,选择自认为安全、妥善的方案。当然和其他罪神相比,性犯罪方案确立过程中,由于性犯罪动机的确立是兽性上升,理性泯灭,强烈性冲动的后果,有急不可待的倾向。其预谋过程中,其精力更多集中于性而不是行,利令智昏,急于求成,影响了方案的严谨性,一旦得手就进人忘乎一切的疯狂状态。
2、犯罪过程的心理特征:①狂暴性:强奸者进入犯罪角色以后,不但要克服心理上的怯弱、恐惧、良心引起的迟疑,而且要借助于体力排除和制止种种外界干扰、亢进的性欲和行为的阻扰,形成强烈的心理冲突,使之表现出恼怒、粗野、蛮横和残暴,显露出动物性本质,对受害人倍加摧残。②本能的惊恐:由于强大法律的影响,犯罪必受罚的心理定势,出于安全的需要和逃避打击的本能,使案犯不由自主地处于惊恐状态,即使是惯犯也在所难免。③认知能力暂时下降:案犯在作案时,其生理和心理都处于激荡状态,性欲冲动和性欲未满足的躁怒与犯罪意志交织在一起,加上扭曲的征服欲和占有欲,使其行为疯狂而难以自制,其认知能力和应变能力均有下降。犯罪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有:暴力挟持、恐吓威胁、倚仗权势、引诱欺骗、麻醉对方等。
3、强奸得退后的心理:①极度的紧张恐惧:作案时恐惧紧张以本能防御为主,而作案后的恐惧是对法律和社会舆论的畏惧,对个人名誉地位丧失的忧虑,担心罪行败露受惩罚。这些使案犯心理上受到否定意识的强烈冲击,承受着难以言状的精神折磨。②侥幸心理。在恐惧、焦虑、戒备侦査的同时,案犯有很强的侥幸心理。自认为受害人不敢报案,自认为手段高明,自认为现场无证据等,这种侥幸心理是案犯负隅顽抗的思想基础③反侦査心理:案犯总是想方设法了解侦査进展,以期有效地调整逃避计划、作出对策。④犯罪心理综合症:紧张恐惧,对侦査工作的敏感和神经质,逃避过程中的体力和精力消耗等,使案犯出现犯罪后心理综合症。表现出反常的情绪和行为,如故作镇静、装腔作势、伪装积极、提心吊胆、坐卧不宁、举止失措、情绪茫然等,产生被控制、监视的体验,陷入风声鹤唳、草木皆兵的错觉之中。
4、轮奸犯罪心理:团伙轮奸,人多势众,容易克服受害人的反抗,达到其发泄兽欲的目的。由于人多,相互间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支持,由于群体的喧闹、相互感染和相互诱发,产生无舍任感和无法制观的扩散,往往使一些不敢单人作案的犯罪分子也变得胆大妄为不计后果。作案后罪犯除了出现上述一些心理反应外,还可出现不自主的相互监视心理,团伙成员之间相互猜疑,对同伙的言行特别敏感,害怕同伙自首。各人心怀鬼胎,自求退路,有争先自首的潜意识准备。案犯们虽然臭味相投讲江湖义气,订出攻守同盟,但这伙乌合之众的本性是极端自私自利,求生的欲望和利己的本性必然使他们力图减轻自己的罪责。在侦査工作中针对这—心理特点,可采取相应心理对策给予分化瓦解,各个击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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