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姑娘不久前经人介绍,交了一个男友,初步印象还不错。可是在约会的第二次他就要吻她,抚摸她,甚至要和她做那件事。她不安,害羞,而且认为她们的感情根本还没有到那个程度,可他说:"这都是因为爱你呀!”
有位妇女述说:“我结婚7年了,开始时夫妻感情不坏,可是这两年来夫妻关系出现了一些变化。他很忙,常常回家很晚,我们谈谈说说的时间比较少,我觉得和他似乎在思想感情上有了距离。可是他的性要求比较强,一个星期总要有好几次,完事以后就自顾自地睡了。我总感到不是滋味,有一次向他提出这个问题来,他睁大了眼睛对我说:‘怎么,我不是很爱你吗?天天和你这么亲。’一面说又一面抚摸我了。我真有些啼笑皆非,我需要的不是这个,或者说不单纯是这个。
以上两件事的性质虽然不完全相同,但是都包含了一个性爱和情爱的关系问题,男女之间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,往往都有这个问题存在。
尽管人们在正常生活的条件下,都要有爱情,都要有性生活,但是他们(尤其是年轻人)对什么是爱情以及爱情和情爱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清楚的。有人把崇拜当成了爱,例如追求一些影视、体育明星;有人因为自己寂寞,所以去“爱”;有人“爱”异性仅仅是因为对方漂亮;而有人的“爱”则主要是一种性的冲动……如果说,这是一些大大小小的误区的话,那么在这些误区之中,把性爱和情爱混淆起来,等同起来,则是问题的根源所在。
应该说,爱情与性有十分密切的联系,是不可分割的,性是爱情和生理基础与出发点,而爱情又是人类性需求的升华。研究与观察表明,爱的感情有特殊的生物基础,它在功能上决定于性腺的状态和活动,决定于生殖系统总的活跃程度和生命力,这都说明了爱情和性分不开。在青春发育期的孩子一般不会产生男女之爱的情感,就是因为他们还不具备产生寿女之爱的生理条件的缘故。
爱情是在性的生理基础上产生,可是性并不是等于就是爱情。到了青春发育期以后就有性欲,就要有性活动,并通过性活动来繁衍后代,在这个问题上,人和动物是相同的,这是本能。但是,人和动物不同之处是人类的性活动又是受心理支配的,而爱情则是这方面心理的一种集中的和重要的表现。爱是理解,是志同道合,是心心相印,是要把两人永远地融合在一起的强烈愿望,而决不仅仅是性欲的发泄和满足。人们常常谴责嫖娼和强奸行为是“兽性的发泄”,就是因为这种性行为中没有任何感情成分,这就和动物、野兽无别了。
如果说,性是爱情的生理基础,那么还要说,爱情是性的心理基础,这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类的一个重要条件。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关系、性活动,才能美妙、健康、充实而持久,有位研究妓女和嫖客心理的西方学者说过:“不论嫖客在妓院的床上多么热烈,他的心永远是孤寂的。”这番话很有道理。就拿前面那位姑娘的情况来说,她和男友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爱情就匆匆地发生性关系,可能第一次好奇,第二次热烈……而到后来就觉得没意思——生理上满足了,似乎吃饱了、吃腻了,但心灵还很空虚,最后分手了事。即使在夫妻之间,如果没有爱情的引导而过性生活,那就不会相互谅解、相互配合,就没有心灵沟通,那么性生活就会变成—种单纯的生理发泄,一种“例行公事”,甚至变成沉重的负担。这对夫妻关系的巩固、对双方身心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。
因此,对性爱和情爱,要结合,不能混同,如果杷性爱和情爱等同起来,就会造成两性关系的畸形发展,就不可能得到应有的幸福。对于年轻人来说,常常会把性的吸引、性的冲动看成是爱倩,这是他们幼稚、不成熟的表现之一。莫泊桑有一句名言:“爱情是一本教科书,它教我们怎样做人。”也许,这门学问值得我们学习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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