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偏好是指性行为个体对做爱的环境、爱抚的方式、性交的体位以及其他性生活细节的一种偏爱和倾向。性偏好有的是在长期性行为活动中建立起来的条件反射和“行为定势”,有的可能与人的体质、性格以及其他生理心理特点有关。男性有性偏好,女性也可能有性偏好,这都属于正常现象。可是人们过去总认为在夫妻性生活中男性是性行为的发动者,而女性是性行为的承受者,因此只看重男性的性偏好而忽视女性的性偏好。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有害的。
为了说明这个问题,请听我讲一个故事。
我曾接待、治疗的一位女病人是一名28岁的商场营业员,一位4岁男孩的母亲。她的丈夫比她大3岁,是中学体育老师。他们五年前经人介绍而结婚。婚后夫妻感情尚好。丈夫身体健康,性功能正常,他们有着规律的性生活,每周大约2-3次,她说,每次性生活尽管她也出现性兴奋,但是却从来也没出现过性高潮。以后她虽然有着正常的性要求,并期待着在和丈夫的性亲昵中得到更大的快乐和满足,但是一直未能如愿,她开始对性生活丧失了兴趣。近一两年她和丈夫的性生活变成了例行公事,她感到很苦恼。而更糟糕的是,近来在性生活之后她时常感到腰痛。为此她不得不求治于医生。
为了进一步弄清这位女病人性问题的心理、生理缘由,我进一步追问她所有的性经历和性生活的细节。在我耐心仔细査询的情况下,她不得不说出了内心的隐秘。她告诉我,她在15岁上初三时开始手淫,最初手淫带来了快感,以后常能激发性高潮的到来。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婚后。婚后在与丈夫的性生活中,丈夫很少进行“事前抚摸”,在与丈夫亲昵时,她愿意把自己的手或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下腹部。但是有几次在她试图这样做时,丈夫却沉下了脸,对她感到困惑不解,甚至有一次不高兴地说:“你从哪儿学来的,这是谁教给你的?”从此之后她再也不向丈夫提出这种要求了。偶尔她从手淫中得到满足。
我听完她的陈述,告诉她这是一种性偏好,可能与婚后的手淫习惯有关,但完全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和性需要,不必为此难为情。后来我特意请来了她的丈夫,告诉他:妻子的要求是正常的,要尊重妻子,不要忽视妻子的性偏好。大约又过了一个多月,夫妻双双来到了诊所,我从他们进门时的喜悦心情巳经猜出了一切。
当然,像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。我还曾接到一位女士的咨询来信。她在信中说,她是一个30多岁的职业女性,她和丈夫身体健康,感情很好,性生活规律,但是每次过性生活,不管采取什么体位,只有在最后采取侧位时才能使自己得到满足。她问我这是不是变态。我吿诉她,这是种性偏好,说不上是性变态,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偏好,原因很复杂,除了以往性的经历与习惯有关,有时还有人的身体特点的因素,特别是与性感区的分布等因素有关。对此只要自己放下不必要的思想包袱,并求得丈夫的理解和帮助就是了。
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,性偏好完全是人们在性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的性行为需求,而不是病态,更不是性变态。女性也有性偏好,丈夫一定要尊重妻子的性偏好,满足妻子的性需求,只有这样才能在夫妻的亲昵生活中,使往往处于被动、承受和顺从地位的妻子得到应有的欢偷,而只有这时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完美。但愿天下为夫者,能够承认和尊重妻子性偏好的存在,并为她献上更多的理解、更多的爱。
评论